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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认定预热
[来源: ] [ 浏览点击:1124 ] [ 发布时间:2020-03-12 ] 字体:[ ]

为深化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首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提升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能力,培育知识产权强企,加快高精尖经济结构构建,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于每年开展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认定(原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认定)的工作。

以下,天企专业企业服务团队将就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认定工作为各企业进行预热,分析认定条件及好处。

一、认定条件。

1、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属于高精尖产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等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 

3、具有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或策略; 

4、具有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部门和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5、参照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建立符合本单位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6、持续开展创新活动,近三年研发投入或科研经费投入整体持续增长;

7、持续开展创新活动,近三年研发投入或科研经费投入整体持续增长;

8、持续推动知识产权运用,企业近三年专利实施率平均不低于40%,高等学校、科研组织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合同收入和作价入股合同金额合计不低于100万元; 

9、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近三年内无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况。

二、认定单位。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三、依据办法。

《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认定与管理办法》。

四、申报时间。

每年第一季度申请,第四季度完成认定。

五、支持措施。

1、优先获得本市专利资助金、专利商用化、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应急救助等;

2、优先推荐参与本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工作;

3、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人员,符合条件的,优先入选本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和本市知识产权系统各类人才培养计划;

4、各区配套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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