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5日上海俊客贸易有限公司在第25类申请注册“MLGB”商标,该商标于2011年12月28日被商标局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为:服装; 婚纱; 领带; 帽; 皮带(服饰用); 袜; 围巾; 鞋; 婴儿全套衣; 运动衫。2015年10月份他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该商标的无效宣告申请,主要理由是该商标容易让人想到不文明用于,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容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后该商标被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上海俊客公司不服,向法院提出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北京市高院审理后均驳回了上海俊客公司的诉讼请求。
《商标法》第十条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上海俊客公司声称“MLGB”指的是“My Life’s Getting Better”,商标取自这句英文的首字母,但是又提交不出该含义已被公众知晓的证据,反而更容易被认为是不文明用语。
官方在审查中认为:上海俊客公司的产品主要受众群体为青少年。青少年的猎奇和叛逆心理比较强烈,三观正在形成时期,如果长期接触这样的词汇,会误导青少年将低俗当做时尚,危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乃至损害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
同时,通过对上海俊客公司名下商标进行分析,发现他们在不同时期在多个类别上申请了多种形式和组合的“MLGB”商标,并还申请有诸如“草泥马”、“caonima”等商标。从这些商标的申请中,可以合理推断上海俊客公司就是利用广大公众的猎奇心理,专门申请一些吸人眼球的商标,以打擦边球的方式迎合低俗行为。因此,此种行为应当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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